集團召開2023年度法務工作會議
11月16日,集團2023年度法務工作會議在城建廣場召開。集團董事長王宏、總會計師李長棟、江蘇華建總會計師任登平出席會議,集團各在揚單位法務分管負責人、法務兼職人員參會。集團總經理吳碧橋、各駐外單位負責人、法務分管負責人、法務兼職人員通過網絡視頻參會。會議由江蘇華建總審計師王琳主持。
本次會議通報了2023年集團法務檢查交流結果、宣講了《法律事務管理規定》。法務檢查交流報告從組織機制、案件管理、合同管理三個方面對集團法律事務情況進行分析總結,并提出針對性的管理要求。《規定》明確了集團法律事務管理的組織機構及職責,細化了法律事務管理的具體規定,在制度層面上對集團法務工作體系進行完善。
王宏對今年以來法務工作成效表示肯定,對集團法務工作進一步推進提出四點要求:一要提高站位,增強做好法務工作的責任感。面臨當下的嚴峻形勢,要意識到法務工作是解決當前困難的必要舉措,強化法務工作是依法治企的必然要求,是確保公司健康持續發展、維護自身合法權益、提高企業管理水平的必然選擇。二要適應新形勢,努力構建法務工作新格局。要實現法務工作從“事務型”向“管控型”、從“事后救濟”向“事前防范”和“事中控制”的兩個轉變,加強對集團全環節全鏈條的法務審核管控,做到風險防控關口前置,確保法律對生產經營的全程保障,防患于未然。三要加大案件推進力度。重大復雜案件重點突破、常見糾紛分類管理,高效解決問題。發揮法務專員在訴訟案件中的作用,強化訴訟案件的統籌處置;發揮法務工作在清欠清收工作中的作用,分類施策,加強對清欠清收的支撐和保障。四要加強組織領導,確保法務工作取得實效。進一步健全工作機構,充實法務人員隊伍,統籌開展依法治企各項工作。通過內培、外引,打造“法律業務精、實操能力強、工作作風實”的新型法務人才隊伍。要加強督查考核,建立法務工作激勵機制和問責制度。
隨后,揚州市廣陵區法院新城法庭庭長王濤為與會人員作關于“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相關法律問題解析”的講座。王濤庭長緊密聯系建設工程糾紛審判實務,詳細介紹了施工合同無效的情形和后果、竣工驗收與工程質量、工程價款結算、工程鑒定、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、以及實際施工人的保護,深入淺出地解析了與建筑企業息息相關的各種建工法律問題。講座生動形象、內容豐富,既有理論概括,又有實踐內涵,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指導性。